依据我司与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德公司)2010年4月6日签订的《合作开发建设合同书》及后续相关补充协议约定,我司以名下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路原呼和浩特市邮政局商品楼-1至7层西1号房产(下称南楼),置换凯德公司开发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原呼和浩特市邮政综合楼·凯德文化广场(后更名为云时代广场)项目11层,我司已分得257.6509平方米之外的剩余建筑面积908.11平方米。
案涉南楼房产已于2006年项目启动时交付凯德公司,该房屋水、电、暖等公用事业账户均登记在凯德公司名下,由凯德公司实际控制、管理。自该房产移交之日起,南楼的日常管理、房屋及设施设备安全维护、消防安全等全部责任由凯德公司承担,我司不再承担该房产的管理、使用及相关安全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