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7类违法经营行为,即:汽修企业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汽车销售企业强制加价、搭售等违背消费者意愿的行为;汽车销售、维修企业对消费者提出的汽车修理、损失赔偿等合理要求整治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维权的行为;汽车销售企业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担保机构所谓“返利”、“好处费”、“手续费”等商业贿赂的行为;汽车销售、维修企业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霸王条款”的行为;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网络交易二手车、维修配件领域交易监管。对照治理清单,准确研判靶向定位,实施精准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