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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策并举确保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实习生  景  媛)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就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疫苗接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扎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确保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

  通知要求,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扫码、测温、消毒、隔离等防控举措,做到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探视。救助管理机构要对新入站人员进行隔离照料、核酸检测,实行分区管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要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医疗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度,全面加强院感防控措施,切实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殡葬服务机构要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祭扫等人员聚集活动。婚姻登记机关要推行电话、网络或者微信预约,避免扎堆登记。所有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和服务。

  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控,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做好冷链食品、快递邮件等外来物品的监测和消杀,切实阻断外部输入途径。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稳妥有序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工作。

  同时,要对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以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受到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体,积极组织提供送餐、助医、助急和生活照料等服务,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受疫情影响人员及其家庭,可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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