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债,他租了3辆车抵押……
经查,犯罪嫌疑人武某某通过自己和别人的身份信息从呼和浩特三家公司租赁3辆汽车,然后伪造与车主的借条、转押协议、车主身份信息等资料,将租赁的汽车抵押给被害人,分3次借款9万元,期限1个月,月息2000元。上述借款仅第一笔3万元归还本金及利息,其余6万元仅归还1~2个月利息,借得款项用于偿还外债以及支付租赁公司租赁费。8月16日,犯罪嫌疑人武某某被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抓捕归案,目前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