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林草局下放占用林地审批权限
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重点国有林区以外国有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由盟市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集体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由旗县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实施后,将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使用几亩林地也要自治区审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