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目前所有省份都建立了“两个清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服务项目平均为12项,占平均项目总数的比例超40%。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明确了民政、自然资源、水利、林业草原、文物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及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起覆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制度。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提供。医疗卫生机构的太平间不得外包,不得开展殡仪服务。要建立与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殡葬事业投入机制,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由政府举办,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再新设立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
《条例》明确,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祭扫。国家倡导骨灰格位安葬,骨灰堂不收取或者适当收取格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公墓应当以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推行墓位和墓碑小型化,并划定一定区域实施生态安葬和骨灰格位安葬。在实行火葬的地区,鼓励和引导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安葬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为落实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加强殡葬领域价格监管,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民政部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为各类经营者明码标价提供分类指引。规定自5月31日起试行。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