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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你的公积金贷款!

房屋套数认定新政出炉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贷款政策完成优化调整,核心聚焦房屋套数认定范围,通过分解认房单元、统一认定标准,将政策红利覆盖到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家庭。今天一文讲透新政亮点,看看你能享受到吗?

  本次新政最核心的突破,是将呼和浩特市划分为9个相互独立的【认房单元】,分别为:

  市四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

  四县: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和林格尔县

  一旗:土默特左旗

  核心规则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仅统计购房所在区县认房单元内的家庭住房套数,该认房单元以外区域的房产,不计入本次房屋套数认定。

  在对应认房单元内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可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应认房单元内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简单举例:

  如果你在赛罕区已有住房,打算去新城区买房,只要新城区范围内你家庭无房,就可以按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赛罕区的房产不会影响这套房的套数认定,跨区域置业的贷款门槛大幅降低。

  划重点

  本次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优化,是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推出的实实在在的惠民务实举措。过去全市范围计算房屋套数的限制被打破,有跨区县改善住房需求的缴存职工,能更轻松地享受到首套、二套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切实减轻购房压力。

  新政明确,家庭房屋套数认定统一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交易中心】的官方数据为准,通过房屋坐落地址中标注的区、县、旗信息,确认房屋所属认房单元,再核算对应单元内的家庭住房套数。

  统一数据口径既保证了全市认定标准一致,也让套数核算过程更透明、结果更权威,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

  针对职工可能出现的认定结果异议,新政同步配套了相应渠道:

  如果职工对房产套数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前往对应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核实与更正,切实保障每一位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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