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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新增一档灵活 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

  本报7月23日讯  (记者  梅刚)从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获悉,7月15日,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增加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并做好2026年度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从2026年7月起,乌兰察布市新增一档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开启“高档(建个人账户)+低档(不建个人账户)”双档次自愿参保新模式。

  灵活就业人员2026年7月开始缴纳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的费用,其待遇享受周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2025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430元为核定基准,缴费标准为:高档,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全额缴费,应缴费10116元,其中单位部分8092.8元,个人部分2023.2元(划入个人账户)。低档,按照单位缴费比例8%的80%全额缴费,应缴费6474.24元。但是,灵活就业人员须同步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大额医保费用为192元/年。同时,可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5%,合并征缴费率8.5%,应缴费额分别为10621.8元和6878.88元。

  乌兰察布市医保局副局长李震介绍,乌兰察布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上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00%为核定基准,缴费标准为:高档,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全额缴费,个人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享受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待遇,建立个人账户。低档,按照单位缴费比例8%的80%全额缴费,享受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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