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发展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成就,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各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持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必将为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府系统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部署上来,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在学深悟透、见行见效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自治区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自觉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要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纵深推进廉洁政府建设,紧盯能源资源、国资国企、项目审批、资金分配、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及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使命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关于提请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议案(草案)》和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