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市政府专门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指导意见》,此次分类收运处理工作推广范围涉及公共机构、相关企业、沿街商铺、居民社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种类别进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力争到2020年底前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中,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计划到今年年底前有50%以上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19年全部实现分类收集,2020年实现常态化管理;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写字楼等大中小企业,计划到2019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20年实现常态化管理。同时,沿街商铺包括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巷沿街各类商业店铺,计划到2019年80%基本实现垃圾分类收集,2020年年底前全部实现分类收集。
“我们将从条件成熟、设施完善、物业管理规范的居民社区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分步实施,逐步推广。”呼和浩特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今年年底前,首府将完成45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推广工作,2019年年底前再完成255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区50%以上的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