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呼和浩特市绿地广场景观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俊英超标准报销交通费、食宿费问题。
2.包头市九原区委老干部局活动中心主任王俊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2月14日上午,王俊峰未按规定履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直接驾驶单位公车前往九原区太原路附近进行清洗,随后驾驶公车给个人采购烟花爆竹后返回家中,将公车停在自家楼下,下午才开公车返回单位。2018年4月20日,九原区纪委给予王俊峰党内警告处分。
3.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妇幼保健所所长郑雯违规公款旅游和使用公车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郑雯两次公务出差培训结束后,在无明确公务目的情况下,借学习、考察为名,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路线,延长在外逗留时间,到中山古镇、杭州、南京、上海等地游玩,并在本单位报销个人游玩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补助费共计2402.5元。2012年9月至2014年5月,郑雯作为单位公车管理负责人,在单位为其配备司机的情况下,个人在工作和上下班时驾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给海拉尔区妇幼保健所配备的车辆。2018年4月16日,海拉尔区纪委给予郑雯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4.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审计股原副股长石军强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9月27日上午,石军强在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二子酒楼为儿子举办婚宴,邀请管理对象19人参加,收受礼金8900元。2018年2月,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给予石军强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5.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雪龙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12月28日,刘雪龙违规驾驶公车上下班。2018年3月22日,太仆寺旗纪委给予刘雪龙党内警告处分。
6.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野外作业补助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末,四子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在草原确权工作中,违规为职工发放野外作业补助共计20.42万元(已退回)。该局时任局长崔智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13日,四子王旗纪委给予崔智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