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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先涨价再打折 监管要跟上

  文/司马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召开“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先涨价再打折等欺诈行为。

  整治“先涨价再打折”,必须让监管长出“牙齿”。事实上,这些年来,每到影响较大的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来临之际,市场监管部门也常会不失时机地印发通知、开展约谈或曝光典型案件,警醒电商平台和经营者不得有“先涨价再打折”等欺诈行为。

  然而,整治“先涨价再打折”,不能仅仅是一种“节日安慰”。为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监管举措不断加强,如2015年出台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种“合力”的形成和彰显,最需要的是用一个个针对诚信促销的打假实招和狠招来证明。

  与此同时,也要多方着想,激励消费者勇于维权。根据相关法规,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对于普通商品,消费者可以要求3倍赔偿,如果是食品还可要求10倍赔偿——让越来越多的维权投诉尝到甜头,何尝不是对网络促销“打折猫腻”的无形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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