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此次改革主要内容是合并省级及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改革面向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
根据部署,此次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为服务好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已制发了《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等制度文件,推出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等一系列便民纳税举措。
(韩 洁 郁琼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