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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恶制恶”无法倒逼文明进步

  文/史洪举

  近日,一篇《遛狗要拴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进步》的文章火了,作者在文章中给大家普及了一种名为“异烟肼”的抗结核药物,这种药物对人体无害,但对犬类具备非常强的毒杀作用,在流浪狗泛滥的公共区域,可以用它来毒杀。

  应该说,这篇文章属于冷知识扩散,投放异烟肼比暴力扑杀更温和,不易引发冲突。另外,虽然异烟肼属于处方药,可以给人体带来过敏反应和副作用,但其危害性并不大,比投放鼠药类药物更安全。因而,一些网友称找到了对抗流浪狗和不拴绳宠物狗的妙招。但在讲究规则的现代社会,必须认识到,“宠物文明”的提升理当依靠规则的建立和完善,而非“以恶制恶”。

  据报道,异烟肼属于处方药,有严格的购买和使用门槛,擅自购买异烟肼显然是违规用药。

  需要指出的是,犬只也是合法财产,哪怕流浪狗也是值得尊重的生命。毒杀犬只无疑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情节较重或毒杀的犬只价值较高的话,将构成治安违法或刑事犯罪,甚至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由此可见,以投放异烟肼倒逼养犬文明进步的说法不过是伪命题,是不值得提倡的以恶制恶和挟私报复。如果有人真的将其奉为圭臬的话,恐怕只会导致两败俱伤和一地鸡毛。

  不能否认的是,一些养狗人缺乏规则意识和公共意识,给他人带来困扰和危害。但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是应回到法治轨道上来。据报道,在一些国家,对流浪狗的处置和养狗人的管理均比较规范。如果养狗者遛狗时不做好拴绳等防护措施,不仅面临高额的罚款,其犬只也可能被没收。一旦这些犬只咬伤他人,狗的主人不仅面临巨额索赔,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归根结底,人与狗之间的矛盾大多是人与养狗人之间的矛盾。提高“宠物文明”,关键在于健全对犬只的管理和养犬行为的规范。靠投放异烟肼提升“宠物文明”显然是反文明的做法。当务之急是,有关部门尽快针对养犬行为出台更加科学健全的规范办法,以制度提升“宠物文明”,而不是将养犬行为推向更加割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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