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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院公开审理高玮职务犯罪一案

  新报包头讯(记者  解裕涛)  8月22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原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玮涉嫌贪污罪、玩忽职守罪一案。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玮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套取、侵吞公共财物人民币300万元;高玮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严重不负责任、不正当履行职责,违规处置、出借国有资产,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293.65万元,应当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追究高玮的刑事责任。案件审理一天,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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