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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关于 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亿达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营销及处置公告

  一、债务企业名称: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旗薛家湾镇通达路北中正大厦6-7层

  债权总额:8832.50万元 

  债权情况:截至2018年5月7日,债权合计8832.50万元。其中收购本金为6439.01万元,收购利息为2393.49万元。

  债务企业概况: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准旗薛家湾镇通达路北中正大厦6-7层,注册资本18997万元,法定代表人苏爱存,经营范围:商业批零、化工、铁合金产品、机电电子产品、木器、塑料制品、纸制品、机动车配件生产销售、铸造、机加工、机电设备大修理及安装、服装加工装璜、环保产品开发研制、柜台房层出租、种植、养殖、广告经营、成品油零售、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销售,煤炭仓储、购销、载重汽车、工程机械销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劳务代理服务;土石方施工、管道安装工程。该企业现状态维持经营,主要资产为租赁、煤炭运销、煤炭开采。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1)担保人准格尔旗千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注册资本4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秋生,经营范围:煤炭经销、运输,住宿、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该企业现经营状态,主要资产为煤炭开采,目前无法获取担保人经营数据。

  (2)担保人西乌珠穆沁旗哈达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巴拉嘎尔高勒镇哈达图矿区,注册资本人民币1035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瑞经,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生产与销售;煤矸石加工,该企业现停业,主要资产煤炭资源。 

  (3)担保人张连祥,男,身份证号612722196503183590,准格尔旗薛家湾人,职务董事长。

  二、债务企业名称:内蒙古华亿达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所在地:杭锦旗建设路西建升石膏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债权总额:2825.66万元 

  债权情况:截至2018年5月7日,债权合计2825.66万元。其中收购本金为1954.33万元,收购利息为871.33万元。

  债务企业概况: 内蒙古华亿达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10日成立,注册地址:杭锦旗建设路西建升石膏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聂绯(身份证号码:150102197711093024)出资金额2670万元,股权占比89%;王东勋(身份证号码:152725680913033)出资金额300万元,股权占比10%;高勇(身份证号码:15272419770620241X)出资金额30万元,股权占比1%。公司法定代表人:聂绯。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焦炭、焦粒、焦粉、煤焦油销售;铸铁件销售。该企业现已停止经营,主要资产为公司土地225亩(兴业抵押物),地上建有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1993平方米;职工宿舍楼一座,建筑面积1734平方米;职工食堂、健身中心等设施,建筑面积817平方米;铸造车间2个,清理车间1个,模型车间1个,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但地上建筑物均无房产证。企业现已由多个债权人向杭锦旗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正式受理。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1)抵押物为内蒙古华亿达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所有,位于鄂尔多斯杭锦旗巴拉贡镇八街道一街坊工业土地,产权证号杭国用(2011)第1506250020080010001号,土地面积146802平方米(225亩)。

  (2)担保人内蒙古鑫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沙尔营乡大丹巴村委会,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9月2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和平。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建材销售。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经营。

  (3)担保人高有亮,男,身份证号:152724197012240016,现任内蒙古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主要资产为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住宅一套;担保人聂绯,女,身份证号150102197711093024,任内蒙古华亿达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执行董事。主要资产为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住宅一套。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 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追偿债务、竞价转让、协议转让、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等多种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且不存在涉黑涉恶及洗钱等行为。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内蒙古华亿达机械装备有限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内受理对上述不良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诺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8192  

  传真:0471-6908192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83号1803

  邮政编码:01001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228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二0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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