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在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准格尔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武某某当场死亡。经调查取证,患有精神疾病的行人武某某在该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武某某的赔付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因武某某患有精神病患者且家庭贫困,11月2日,准格尔旗交管大队启用“警保联动”程序,对该案件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并签订了由对方车辆驾驶人高某所在保险公司直接一次性给付死者武某某家属30.15万元的赔偿金,其余不足部分由高某赔付的第三方协议。
此起案件,是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实施以来,准旗交管大队在设立调节专柜后,首次利用“警保联动”模式成功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例。(刘 江 王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