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呼和浩特市对新设立的民营企业新经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给予1年~2年包容期,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信用承诺、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规范经营行为,避免一概给予行政处罚的简单执法,有效规范涉企检查,审慎行使行政处罚权,畅通行政救济渠道。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优化民营企业准入环境,全市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并有序推进“32证合一”,让更多民营企业“照后能营、持照即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