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上下班乘公交车被认为主要是为买菜和锻炼,并非刚性时间的刚需,何必非得和青年人抢时间抢空间。这种思维,既有违公序良俗原则,失去了对老人应有的情怀,又有违法律规定。
从情怀来说,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决定了其早起早睡。从法律来说,目前青岛市施行的老年人乘车优待政策是按照《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款规定:“六十五周岁以上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满六十五周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即使老龄办同意,青岛市也无权取消。
老年人为何乘车去买菜锻炼,他们不怕折腾?当然不是,这恰恰说明一些社区的配套设施还不到位,或者缺乏菜品齐全、价廉物美的菜市场,或者缺适合老年人锻炼的场地和器材,如果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解决这些问题,谁还大老远往外跑呢?其次是老年人不和儿女住在一起,他们可能早晚去儿女那里帮助接送孩子。
所以说,要从老年人的需求侧来补上供给侧的短板,比如,增加车辆运营频次,甚至专门开通老年人早晚专班车。青岛市第一条地铁线路的开通,就极大缓解了南北交通拥挤状况。所以我们要学会共享思维、多赢思维,通过政府公共服务的改善调节和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赢得全家乐。(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