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和12月1日,北方新报融媒体刊发消息《达拉特旗这三家加油站为什么不给开发票?》,报道了德萨线达拉特旗境内的加油站普遍存在不给消费者开发票的情况。报道刊发后,达拉特旗税务局多次跟本报记者沟通,介绍该局所进行的工作。12月14日,该局局长马煜飞和副局长张小刚来到报社,介绍了具体情况。
张小刚告诉记者,11月30日,达拉特旗税务局对于报道中涉及的五宽加油站、东鑫加油站和众兴加油站进行问询,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情况,责令其改正并对五宽加油站和东鑫加油站进行了950元的罚款。
记者从张小刚提供的材料中看到,在记者暗访中,加油后拒不给消费者开发票的五宽加油站,其实达拉特旗税务局早在2017年6月就核定其可以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了,可直到今年的11月份,该加油站竟然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没有领取过。在达拉特旗税务局的监督下,五宽加油站终于领取了其开业至今第一批50张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记者暗访中,称可以加柴油却不能开发票的众兴加油站,张小刚称该加油站并未通过验收,目前没有正式营业,因此未对其进行处罚。
马煜飞告诉记者,工作组从12月3日开始,分六组对全旗境内的30多家加油站进行检查,要求所有加油站必须能够给消费者开出卷筒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纸质发票中的一种发票。达拉特旗税务局今后将严查成品油行业的涉税事项,也欢迎《北方新报》继续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