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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玩手机,要不得!

  文/徐剑锋

  3月24日,鄂尔多斯市一男子只因开车低头看了一眼微信,刚买的新车和前车发生追尾。(3月28日《北方新报》)

  打一个电话,看一条微信,开车时的“另类举动”,可能分分钟就会出事。这起事故就是最好的教训,值得认真汲取。

  置于“手机改变生活”的年代,随时随地拿出手机打电话、发短信、刷微博、看微信朋友圈已经相当普遍。但科学结论显示,开车看手机时大脑反应速度比酒驾还慢,驾车者从看手机状态恢复到驾驶状态时,反应时间比专心驾驶时慢35%。可正是这种“习以为常”的陋习,常常导致了道路事故的“险象环生”。

  法治的逻辑,当承认“没有天生的守法者”。向“开车玩手机”说“不”,要让思想上“知道”变成行动上“做到”,既需“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基本的落脚点在严格执法上。多年难治的酒驾,都能在严管重罚中立竿见影,同样对屡见不鲜的开车玩手机等行为,除了媒体曝光、道德谴责外,也应像治理酒驾那样严惩不贷,使司机从法律上真正把它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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