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无证驾驶新能源汽车被罚2000元
6月10日10时20分,临河交管大队民警在临河区五原街与朔方路路口附近执勤时,对一辆沿五原街行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冯某无证驾驶。当时,民警要求冯某出示驾驶证,冯某称自己开的电动车不用驾驶证,民警向当事人解释了新能源电动汽车上路行驶的基本要求。听了民警的解释后,冯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愿意接受处罚。随后,民警将冯某传唤至临河交管大队办案区接受调查询问并作出2000元的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