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9时许,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五原大队民警在辖区兴原路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由北向南驶来,驾驶人看到民警后有迅速掉头的迹象,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并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民警经公安综合应用系统平台进行查询,发现驾驶人张某驾驶证状态正常,在对其车辆号牌进行查询时,没有发现京PFW139机动车号牌的任何信息,涉嫌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在车内发现了该车的原车号牌。据驾驶人张某称,半年前,她驾车路过五原县一乡村,在一辆破旧的三轮车上捡来一副车牌,也不知道真假,为了避免电子监控,于是把该车的真实号牌卸掉,把捡来的号牌直接挂在自己的车上,因自己平时很少开车上路,所以心存侥幸以为交警不会发现,没想到今天撞了个正着。
面对查询结果,张某对自己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将车辆扣留,并依法对张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记12分,行政拘留3日并收缴非法机动车号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