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呼国土储告字〔2019〕07号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5宗为城镇住宅用地,3宗为商业用地兼容居住。这8宗地分别位于:防风林南街以南、三合村二巷以东;元利街以南、三合村二巷以东;三合村二巷以东、爱民街以北;爱民街以南、市场巷以西;爱民街以南、市场巷以东;爱民街以南、展览馆东路以西;巴彦塔拉南路以西、保全街以南;巴彦塔拉南路以西、额尔墩街以北。
呼国土储告字〔2019〕08号也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8宗地分别位于:金一道以东、原110国道以南;北二环快速路以南、群艺馆西巷以东;群艺馆西巷以东、规划一路以北;成吉思汗大街以北、巴彦路以东;规划一路以北、时光城东巷以东;规划一路以北、大天巷以西;规划一路以北、大天巷以东;海拉尔西街以北、14米规划路以西。其中第一宗为娱乐用地,另外7宗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告要求,第一宗地,即位于金一道以东、原110国道以南的宗地,为“五馆一园”项目用地,须土地竞得人在项目建成后自持经营。另外7宗地,为第一宗地搭配的商住用地,竞买人需同时取得8宗土地竞买资格,并同时竞得8宗土地方可确认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