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节日期间空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城管局发布了“清明节文明祭扫通告”,根据呼和浩特市有关规定,要求首府全面倡导鲜花祭祀、撰文纪念、网络祭扫等文明祭祀新风,市区内严禁在规定区域外进行明火祭奠,严禁在市区主要街道沿线生产、销售殡葬用品,严禁经营祭祀用品商户在街头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同时,辖区政府应当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组织街道、社区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引导辖区群众文明祭扫,应急管理、城管执法、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劝导和制止;对不听劝阻、阻碍执法或因明火祭祀引发火灾的,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