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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关于启用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加强科技治超监管,提高路警联合执法效能,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避站绕行、冲卡拒检等违法行为,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和公安厅交管局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启动运行7个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电子抓拍系统,请途经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所有货运车辆按照交通标志和指示标志的引导,驾驶货运车辆依次驶入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车道,接受超限超载检测。对不主动进站接受检测的货运车辆进行图像抓拍取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设置点位具体为:宗别立公路超限检测站(45公里+10米处);吉兰泰连接线公路超限检测站(224公里+400米处);呼武路下行线公路超限检测站(402公里+000米处);察右后旗公路超限检测站(311公里+000米处);呼和乌素公路超限检测站(377公里+500米处);哲北公路超限检测站(376公里+150米处);霍林郭勒公路超限检测站(849公里+000米处)。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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