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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 招生办法公布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21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2020年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公安院校包括公安部所属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省属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

  拟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填报志愿时间内网上填报公安类意向以及具体院校志愿,报考公安院校考生除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政治条件等。

  凡准备报考公安院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于7月26日登录指定网址分本、专科分别填报公安类意向。公安院校录取分数线分别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执行一本录取分数线;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执行二本录取分数线;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执行高职高专(专科)录取分数线。

  公安普通院校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工作具体安排为:7月23日前是准备阶段;7月26日至8月2日是考察阶段,7月28日至8月4日是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阶段,8月5日至6日是汇总报送阶段,8月7日填报具体院校志愿,8月8日至10日组织录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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