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和姥姥姥爷睡一个大炕,我睡西边姥爷睡东边,姥姥睡中间。姥爷和我的头顶各有一个台灯,每天晚上,我们各自打开台灯,我看《汤姆索亚历险记》,姥爷看各种我看不懂的书,姥姥夹在中间抬着胳膊抱本书,一会儿滚姥爷那边,一会儿滚我这边,蹭台灯。滚姥爷那面,光线不好,姥爷后背太宽大,到了我这,我和“姥妖精”一个眼神对视,就得要求她给我念。我喜欢那种老台灯发黄的光线,大部分姥姥念的内容都不记得了,就记得姥姥身上都是友谊雪花膏的味道,记得姥姥有个白背心上有个小窟窟,听书的时候,总得抠几下。姥姥念累了,我俩就关灯睡了,姥爷的灯会亮到很晚,有时候早晨我醒来,姥爷的灯还亮的,闹不清是一晚上没睡,还是醒来又打开了灯……前几年姥姥家拆迁,我回去特意照了炕,照了台灯的插口,因为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台灯,更没有在台灯下看书写字了。
这个发黄的灯光,我真是喜欢。樊登说,阅读的高度决定人精神的高度。我其实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爱看书的人,加上我妈的教育影响,觉得看书是件穷酸羞耻的事。所以阅读到什么程度,有什么精神高度,我其实不很关心,但是,看书确实很静心。听书,看电子书都代替不了纸张的质感和油墨的味道。现在的书越来越少油墨味儿了。铜版纸印刷的书里有一种怪怪的味道,虽然不如油墨味,但是有总比没有强,小时候斥巨资买过两本精装彩页《影响世界的大科学家》里
就有那种味道,这种味道现在的书里还是有的。看书的时候,还容易“自在”,追求自由不容易,可以追求自在。拿手机看视频玩游戏大都是过程刺激,傻乐之后总有些空虚。相比之下,能安静的看会儿书,心满意足的合上书的那一刻,总觉得是得了大“自在”。
享受台灯下的一束光,看到让自己心满意足的文字,便是得了大自在。文/曲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