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这起案件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究竟这名女司机为何会做出此举?9月2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警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1984年出生,托克托县人,无业,今年5月刚刚购车。刘某某有精神疾病史,前年,曾在精神病医院接受过住院治疗。9月19日,警方已将其送往内蒙古第三医院接受治疗,等待司法鉴定。
有网友质疑说,既然这名女子有精神疾病史,为何会取得驾照?警方告诉记者,刘某某于2007年取得驾驶证,之后一直未开车,后来刘某某离婚,今年5月,刘某某将房屋卖掉后,购买了一辆车,并在玉泉区租房居住。据刘某某的家属称,刘某某精神受到刺激,治疗出院后,一直在家看护,后来刘某某突然离家,他们 未能找到她的下落,直到事发。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