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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保险费信息系统5月1日上线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学博)  记者4月21日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于5月1日上线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V2.0)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并定于4月22日零时~4月30日24时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切换。

  据了解,办理社保费业务缴费群体为全区各缴费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缴费险种包括全区各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补充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等。系统上线后,税务部门开通新的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线上渠道包括税务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等;线下渠道包括税务实体大厅、合作银行柜台、社区(村组)云POS刷卡缴费终端等。正常缴纳全年费款的参保人,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后,可由参保人按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的缴费档次标准自行缴费;对办理特殊缴费业务(包括跨年补缴、临近退休缴费、缴纳个别月份、调整基数补缴、政府代缴等)的参保人,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含应缴费额)后自行缴费。

  4月24日零时~4月30日24时期间,暂停办理所有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5月1日零时,启用新系统并恢复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系统运行上线初期服务大厅业务量可能会增加,请广大参保缴费人尽量通过网上、掌上办理业务,如确需到柜台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后错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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