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内蒙古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强化治理、优化分配、防控风险,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主要举措包括: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认定、管理工作,截至6月底,全区已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1952户、工业园区23个。强化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方案》,推动优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测算和发布了2021年度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3.6%、预警线为6.8%;开展自治区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企业薪酬调查范围由6个盟市扩大到12个盟市,企业调查户数由2571户增加到6614户。加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全区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28万件,调解成功率65.1%。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案件9478件,审结8359件,上期未结案366件,结案率88.6%,仲裁终结率71.4%;调解组织受理争议3287件,办结31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