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下调至60元/人次
10合1混采检测、5混1检测继续执行15元/人次和25元/人次的收费标准。其他政策仍按《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政策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0]13号)执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明确,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对医疗机构网外采购、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