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民政厅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保障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实时监督,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
2022年,全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扎实履行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积极促进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发展,努力提升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水平,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