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蓟为姓,飞扬在童话中。
高冷与火热
蓟,是把高冷和火热无缝对接的妙草儿。
她的花,那红色或紫色的小巧样儿,像古人梳发时绾出的发髻,一丝不苟,标准的美人髻,透出的花语也是沉默、稳重、严谨的爱。她的苗和叶,则以奔放大气的形象,放飞着自我,有大有小,还长着刺。如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所说:“蓟犹髻也,其花如髻也。曰虎、曰猫,因其苗状狰狞也。”“狰狞”在这儿,可不算贬义,只是形象地形容其状态。古人的饶有趣味,常令人绽放会心的微笑。
丹麦作家汉斯·克里斯汀·安徒生看到蓟时,也情不自禁写她,童话《蓟的遭遇》由此产生,安徒生在日记中说明了写作的“唯一”理由:“我在巴斯纳斯庄园附近的田野上见到了这样一棵完美无缺的蓟。我别无选择,只好把它写成一个故事。”蓟的位置由此开启。
童话中的蓟本来“除了一只拖牛奶车的老驴子以外,谁也不理它”。与近在咫尺的栅栏中美丽花园里的花草树木相比,她确实显得有些低矮。可是,一位来自苏格兰的小姐看上了她,摘下她的第一朵花,插在一个年轻绅士衣服的扣眼里。蓟立刻“感到好像有露珠和阳光渗进了身体似的”,她也认为自己的位置“应该是在栅栏里面,而不是在栅栏外面”,觉得自己“一定会被移植到花园里去的”,并“每一分钟都等着走过栅栏”,非常期盼自身价值实现。不过,直到苏格兰小姐和年轻绅士由爱情进入婚姻,蓟的最后一朵漂亮得像银子一样的花的花萼都被他们带进栅栏中的房屋客厅、刻在夫妇俩画像相框上的时候,蓟也没能进入栅栏。
故事里的蓟,遇上了发现美的目光,只是没有得到想要的位置。
好在,在中国古代,蓟与其位置比较匹配。人们常把蓟当蔬菜食用。早春时节,采来蓟的嫩苗或嫩叶,用沸水烫软蓟上尖刺,以清水漂洗干净,直接炒食。夏天来临,要么把蓟做成汤菜,要么直接做成凉拌菜,要么将蓟切碎和面蒸食。深秋时候,挖取蓟的肉质根,清除杂质后,或用清水洗净并加清水略微煮一下,腌成酱菜食用;或晒干保存,制成干品,以便日后食用。蓟能够保护肝肾和心血管,增强肝脏排毒功能,改善血液循环,防止动脉硬化。
也由于被人喜爱,才有了蓟国,并带来了蓟姓。据《姓氏考略》记载,大约在殷商时期,古代范阳(约今北京城西南一带)因为漫山遍野长着独具气质和才情的蓟,便自然形成一个小国,史称蓟国。蓟国是今北京最早形成的国家之一。西周时,蓟国成为周国的封国,周武王姬发敬仰先贤的功德,封黄帝之后裔于蓟国做诸侯,《礼记·乐记》载:“武王克殷返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史记·周本纪》也说武王褒封“帝尧之后于蓟”。蓟国约公元前7世纪为燕国所并,原蓟国君主族人便以国名为姓,称蓟氏,世代相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