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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投资受损群众: 到这个平台登记信息提供证据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实习生  王  飞)  5月1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了解到,当前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然高发,该类案件呈现涉案人员多、涉及地域广、调查取证难等特点,为有效解决涉众型投资受损群体登记难、登记不便利及侦查机关取证难等问题,在内蒙古公安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研发上线了内蒙古“涉众型投资受损群众信息登记平台”。

  目前,该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受损群众可以使用手机、平板电脑、互联网计算机等上传自身受害情况、相关证据等信息,且平台还嵌入电子签章功能,登记完信息后可完成签名认证,确保报案信息的真实有效。各级办案民警通过后台汇总受害者登记信息,实现全面快捷搜集固定证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报案难及侦查员在受理群众经济受损时登记不及时、取证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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