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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多年不退 施工企业质疑国家专项资金被挪用

  新报热线(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弓长)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水务局扣押我公司巨额工程质保金已经多年,迟迟不予支付,导致我公司陷入经营困境。因为公司中标施工的工程属于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所以五原县水务局还涉嫌挪用国家专项资金。”6月19日,内蒙古禹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泽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先生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反映。

  据王先生介绍,从2015年起,五原县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该项目属于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工程招标前,国家专项资金早已到位。2016年,经五原县水务局公开招标,禹泽公司中标“五原县2015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施工第五标段”工程,总造价为255万多元。中标后,禹泽公司当年按要求全部施工完毕,五原县水务局也进行了初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五原县水务局从禹泽公司施工款中扣留83125元的工程质保金。2017年,五原县水务局委托一家审计公司为该标段工程出具了审计报告,随后相关部门又进行了竣工验收。

  2017年,经公开招投标,禹泽公司再次中标“五原县2016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施工第四标段”工程,总造价为225万多元。中标后,禹泽公司当年就按要求全部施工完毕,五原县水务局也进行了初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五原县水务局又从禹泽公司施工款中扣留了426240元的工程质保金。2018年,五原县水务局委托一家审计公司为该标段工程出具了审计报告,随后相关部门又进行了竣工验收。

  王先生说,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五原县水务局就应该把这两笔共计50多万元的工程质保金退还给禹泽公司。可直至今日,禹泽公司多次追讨,依然没有拿到质保金。

  6月20日下午,记者拨通五原县水务局局长王健海的电话,王局长告知,分管副局长会与记者联系。随后,该局副局长杜强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该局确实拖欠禹泽公司两笔工程质保金共计50多万元,工程竣工后因县里财政资金紧张一直没能返还。采访中,杜强也确认该工程确实属于专款专用的国家专项资金项目。不过,杜强解释道:由于该工程竣工验收推迟两年,在没有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不敢给施工企业退还质保金。于是,五原县财政把这笔钱盘活了。该局不仅拖欠禹泽公司的质保金,另有多家公司的质保金也因五原县财政困难一直没有返还。

  杜强说:“去年春节前,我向分管副县长汇报了此事,副县长与县里领导和财政局长商议如何给水利局再争取点资金,把拖欠质保金的债务予以化解。当时决定,给拖欠质保金的企业60%的房产,40%的现金。后来,因县里先是调换了县长,后来又换了财政局长,年前年后这个事情又没人管了。”

  当记者问及当地政府是否挪用了这笔国家专项资金时,杜强笑了笑说:“县里给我们的解释是已经把这笔钱盘回国库了。”杜强随后又说,国家专项资金拨出后一般都不会再回流回国库的。

  之后,五原县水利局局长王健海又给记者发来短信说:“国家来的专项已付,剩余的还在县财政国库里。未挪用,申请协商支付”。记者又问:“既然没挪用,那为啥要用顶楼房的方式给人家化债?”王健海局长又说:“可协商的多形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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