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行为反映着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随着法规制度的完善和人们文明素质的提高,目前市区内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已不多见,但仍有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出现,甚至发生犬类伤人事件。暑假期间,衣着简单、自我防护意识较弱的孩子们,面临养犬不文明行为存在更多安全隐患,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养犬要办证,遛狗要牵绳,这是文明养犬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条款,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也规定: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
“没有不文明的宠物,只有不文明的主人。”遵守相关法规制度,争做文明自律养犬人,创建和谐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养犬办证、遛狗牵绳、清理便溺等,看似小事,却也是关乎安全和文明的大事。广大市民应当从我做起,从身边养犬小事做起,共同营造安全又文明的人居环境。(据《陕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