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警示标志 随处可见
游乐场、游泳馆也是暑期孩子们常去的地方,这些地方的安全措施做得怎么样?7月21日,记者走访了七彩城、万达广场、阿尔泰游乐场等多个游乐场所,发现每个游乐设施旁边都设立了1~2个安全警示标志。
在七彩城的考拉大冒险游乐场,不少小朋友正在家长的陪护下玩耍。游乐设施旁边不仅贴有安全须知和警示标志,还有安全员在不间断巡查。在阿尔泰游乐场,随处可见“禁止攀爬 翻越危险”“禁止饮用”等警示标志,引导市民规范游玩,部分娱乐设施还对游玩者的年龄、身高和一些慢性病做出了限制。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大道、国奥、水魔方等多个游泳馆,发现每家游泳馆均配备了两座救生观察台,以及相应的救生人员。在泳池旁,还配备有救生圈、救生杆等用具。
“我经常带着孩子来这儿游泳健身,我觉得在游泳馆相对安全,又干净,平时带孩子去户外,也不会去野游,尽量远离河道。”在国奥游泳健身游泳馆,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
溺亡事件中
超六成是未成年人
呼和浩特市蓝天救援队的一组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蓝天救援队平均每年参与十多起溺水救援,其中超过六成溺水者是青少年。
张勇是呼和浩特市蓝天救援队副队长,从事水域救援5年。在张勇看来,相比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更应该加强。“天气热了,很多家长会带着孩子去开放性水域游玩,家长们主观意识认为河水湖水不深,就放松了警惕。事实上,并不是说水深要达到一两米才可能溺亡,现有的救援案例中,水深超过30公分就有可能发生溺亡事件。溺亡分干性溺亡和湿性溺亡,人的身体器官有自我保护机制,一旦呛水,喉咙会自然闭合,很容易发生窒息死亡。”张勇建议,进入暑期,家长们不要带孩子去野游,去开放性水域或者山沟里、小溪边玩水,尽量选择水上乐园、游泳池等有救生员的地方。
为了保障学生的暑期安全,7月18~24日,内蒙古红十字会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防溺水主题宣传周活动,进社区、进公园、进学校,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生命教育。内蒙古红十字会应急救护训练中心主任白丽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除了防溺水,还会着重宣传防触电、防火灾等家庭急救知识,以及外出旅游发生意外如何自救,面对自然灾害如何正确逃生等。
7月21日,呼和浩特市水利与河湖保护中心的董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确保暑期学生安全,大黑河与小黑河沿岸近期增设了多个警示牌,每间隔几米就有安置的救生圈,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了巡河频率。目前,保护中心已经向政府申请拨款,增加巡护,确保巡河员随身携带救生绳和救生衣。同时,通过电台、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河流安全意识,增印宣传册,提高青少年的暑期安全意识。
记者当日从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共接警水域救援20起。消防提醒:夏季天气变幻莫测,建议广大青少年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当发现身边同学或朋友溺水时,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要及时报警。
学校安全教育不放松
“家长平时要经常和孩子一起学习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盗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安全常识教育,掌握自救自护能力……”7月17日,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九中向学生家长发出《2022年暑假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信中从交通安全、河道安全、防火知识等11个方面提出了暑期注意的安全事项。
7月19日,呼和浩特市第二十
九中学办公室主任白老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暑期学生安全不单单要靠学校,还需要家庭和社区共同来打造,家长更是要在暑假中尽到安全监管责任。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患于未然。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黑车”和超载的车船,不在公路、铁路上游玩,确保人身安全。同时,严禁进入“网吧、游戏机房、歌厅、舞厅、台球房”等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娱乐性场所,督促孩子合理安排暑假生活。
呼和浩特市启秀中学的张老师认为,学校每年都会针对学生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联合消防、交警、检察院、法院等多部门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和安全防范知识,应对危险。父母也要在日常生活中教育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暑期户外活动时不游野泳,遵守交通规则,不随便和陌生人搭话。
呼和浩特市第三幼儿园刚刚放了暑假,幼儿园大三班班主任王春燕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幼儿园一直把孩子们的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除了日常请专家来幼儿园进行培训、演练,还经常引导孩子们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合遵守安全规则,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注意防触电、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雷电,以及不慎落水该如何自救等,从小增强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教育厅:
家长要认真履行
监护责任
“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是一个破碎的家庭,但一味地堵不是办法,提高家长和中小学生防范意识以及自救能力才是根本。家长们要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假期间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让孩子们远离危险。”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处长冀文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前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会议也提到了关于暑期学生安全的问题,并已经督促自治区教育厅,尽快落实相关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早在7月14日,自治区教育厅就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了一份“中小学生暑假安全须知”,致信全区学生家长,要求认真履行监护责任,时刻关注孩子安全。自治区教育厅提醒,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灾难性后果,家长一定要监督教育孩子防溺水“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孩子外出时,家长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在路上骑车追逐打闹,不让未满12周岁孩子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周岁孩子骑电动车,防止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提醒孩子不随意接触电线杆、高压电设备等有可能触电的危险装置,不玩火,不攀爬铁路防护栅栏,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不到有疫情发生地区探亲旅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