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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热费

  新报讯(草原全媒·北方新报记者  郑慧英  实习生  张子椒)  9月6日,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召开全市2022~2023年供热工作动员会,要求各供热企业要全力做好供热保障工作。

  呼和浩特市住建局要求,各供热企业要重点推进金山电厂二期长输供热工程、供热管网互联互通、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以及燃煤散烧整治“清零”工程,做好施工组织和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按期完工,具备取暖条件。各旗县区要组织供热企业在签订用煤合同的基础上,继续与煤炭企业紧密对接,提前做好煤炭运输和储备,确保采暖季供应充足。各旗县区政府要督导供热企业提前做好注水、起炉等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必须保证供热之日零时起用户室温达到18度以上。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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