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


钟点工索赔落空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12日) 14版

□李自庆

长假期间,雇主夫妇去了国外,钟点工称到雇主家收咸肉时摔伤骨折,后将雇主夫妇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10万余元。日前,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钟点工的诉讼请求。

汪梅平时暂住南京从事家政服务。2015年4月底,她被陈菁夫妇雇用到家做钟点工。去年3月的一天,陈菁在国外给汪梅打电话,通知其把家里的卫生打扫干净。此时,汪梅称其节日期间到陈菁家收咸肉时摔骨折,并希望陈菁夫妇对她负责。陈菁没让其来家收咸肉,所以认为汪梅的说法不可信,故不愿意承担责任。

之后,汪梅一纸诉状将陈菁夫妇告上法院。

法院两次庭审,原告汪梅的说法出现不一致,要求两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并依据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判决驳回原告汪梅的诉讼请求。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后

这起案件的判决向公众传递两大信息:一是存在雇佣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在为雇主从事家政服务过程中受伤,是可以起诉索赔的,只要证据充分即会受到法院的支持;二是起诉打官司,就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这起案件也提醒所有的公众,平时在从事生产劳动及各类经济和商务活动中,遇事一定要有证据意识,该保留的证据必须设法保留。如此,万一遇到什么纠纷而决定打官司维权或当上被告,只要手头有证据,即可掌握诉讼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