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


借信用卡 借出了官司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19日) 14版

您好,您的信用卡已透支!

□鲁维佳

“铁哥们”向你借信用卡,你借还是不借?郑州的马宏才就因出借信用卡遇到了麻烦。对方不仅刷了卡,还迟迟不还款。日前,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追偿权纠纷做出一审判决,判令对方偿还马宏才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1.2万余元。

现年25岁的马宏才在郑州一家企业做销售。由于业务关系认识了另一家公司的业务员赵家康。两人一来二去成了朋友。一天,赵家康找到马宏才借刷信用卡,出于对朋友的信任,马宏才将自己一张额度为1.2万元的信用卡交给了赵家康。起初的3个月,赵家康每月都会刷三五百元,但都按期归还。熟料几个月后,马宏才收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单,赵家康透支了1.2万元后并未按时归还。此时拨打对方电话,已是关机状态。马宏才到赵家康的单位找人,却被告知对方已经离职。

为避免因未及时还款给自己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生活,马宏才分两次将赵家康透支的1.2万元还给了银行,随后挂失了该信用卡。为给自己讨个说法,马宏才将赵家康告到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赵家康使用原告的信用卡消费1.2万元,到期未还款,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其垫付的1.2万元,证据充分,应予以支持。

庭审法官说,近年来,因出借银行卡、信用卡等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不同于借钱,由于信用卡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一旦出借信用卡后对方长期逾期不还,不仅会影响个人诚信,还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为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因为好面子等原因将信用卡轻易外借,也不要将卡号、有效期、密码等个人信息轻易透露给他人。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也规定,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如确有必要出借的,要注意保存聊天记录、刷卡的时间地点提示等关键性证据,从而在纠纷发生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在领到信用卡后,应及时在信用卡背面签名,字体最好与平时签名保持一致并保持清晰,以便于刷卡方核对。如果申领到信用卡后不准备使用,应注意及时将该信用卡销毁,不要随意放置或直接丢弃,以免被不法分子冒用,给个人财产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