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


报废摩托车上路 车主驾照被吊销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16日) 14版

□焦云峰

赤峰市敖汉旗的男子梁某,明知自己用低价买来的摩托车早就该报废了,但还是怀着侥幸心理,经常骑着上路。日前,再次驾驶着报废摩托车进城办事的梁某遇到了巡逻交警,他本想逃避检查,结果不仅没能逃跑,还撞倒了别人的车。梁某不但赔偿人家损失,自己也被罚了款,最重要的是,他好不容易考取的驾照也吊销了。

2月的一天,敖汉旗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新惠城区巡逻时,发现一名驾驶两轮摩托车的男子看见警车有意躲闪,民警便喊话叫其停车。谁知,该男子不仅不停,反而将车驶上了马路牙子,企图逃跑,慌忙中将一辆停在商铺门前的摩托车撞倒后,才停了下来。赶过来的民警询问其为什么逃跑,男子声称自己的车牌子过期了。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了车管所,对这辆辽N3B890号牌的摩托车进行了核查,发现该车属于报废车辆。民警随后仔细询问得知,驾车男子梁某从辽宁省朝阳市低价买来这辆已达报废年限的摩托车后,经常驾车上路,没想到刚一进县城就遇到了巡逻警车,心虚的他本想快点逃避,谁知慌忙中撞倒了别人的车,自己也没能躲过巡逻交警。

最后,梁某自愿与被他撞倒在地的摩托车车主达成了协议,当场赔偿了对方50元车辆损失。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的规定,对梁某罚款1000元,扣留了这辆摩托车,予以强制报废。同时收缴了梁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

编后 机动车到了一定年限,各种部件老化,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所以,法律规定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千万不要驾驶报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