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还显示,截至2016年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共计66.2万个,村委会55.9万个,居委会10.3万个;2016年共有9.7万个村(居)委会完成选举,参与选举的村(居)民登记数为1.7亿人,参选率超过90%。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表示,目前,“村(居)民议事”“基层协商”“小区协商”“业主协商”“村(居)民决策听证”等协商形式在全国城乡社区基本建立,人民在社区治理中主人翁地位日益增强,要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在社区建设和治理中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安定祥和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