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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青山不放松 真心真情挖穷根

——鄂尔多斯市脱贫攻坚工作纪实
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蒲圪卜易地搬迁新村。
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变化大。
环境宜人的乌兰木伦湖。
杭锦旗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当年第一条穿沙公路如今充满生机。
乌审旗沙地柏自然保护区经济效益显现。
相关领导走访贫困户。
实地调研脱贫攻坚成效。
资助贫困学子。
为贫困户义诊。
  “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如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站在新的起点上,鄂尔多斯市动员全社会力量,对各级组织的扶贫责任进行细分和明确,提出“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了保障。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是目标,也是任务,更是承诺。

  2017年,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创新扶贫方式,完善脱贫攻坚政策,着力构建产业扶贫、行业扶持、社会帮扶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继续巩固扶持2014年以来已经脱贫的国贫人口10030户25390人,实现国家标准线下贫困人口278户,680人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降到0.13%以下,在全区率先基本消除绝对贫困;扶持市级低收入人口8505户21361人,实现增收20%以上,全市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效。

  14次会议“议”脱贫

  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和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各项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的工作领导,狠抓脱贫攻坚落实,1月10日召开鄂尔多斯市脱贫攻坚推进会,对全市脱贫攻坚进行了安排部署;2月23日召开全市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再次对脱贫攻坚进行部署推进,并与旗区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状;3月7日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责任,细化了脱贫攻坚措施;4月7日、5月15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7月3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全市脱贫攻坚情况,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22日市政府召开调度工作会议,分管副市长听取了各旗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对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10月1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针对全市脱贫攻坚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工作部署。10月29日召开全市脱贫攻坚调度会议,再次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12月8日全市脱贫攻坚推进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市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就全市脱贫攻坚政策完善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鄂尔多斯市主要领导强化调度、靠前指挥,市委书记牛俊雁就脱贫攻坚召开书记专题会议4次,专门听取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并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杭锦旗等3个旗区召开贫困户座谈会,就产业扶贫进行了专项调研。

  警惕被脱贫假脱贫

  全面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和“大走访”活动。在年初和年中分两次组织旗区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及时退出,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被脱贫、假脱贫。全年共对建档立卡数据清洗5次,核实更新数据7335条,动态调整47户122人。在年初组织开展市旗两级帮扶部门“大走访”活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点对点了解帮扶嘎查村和贫困户情况,为贫困户出谋划策,完善帮扶计划和脱贫计划,统筹安排好春耕备耕和生产生活。10月印发《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再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逐村逐户开展贫困人口再复核工作,确保贫困户识别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全面推广贫困户明白卡和帮扶通,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档案建设,做到实账一致,机账一致。进一步完善鄂尔多斯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联机,将国家级已经脱贫贫困人口转入市级平台继续巩固扶持,全面实现了平台扶贫对象统计、查询和帮扶措施、项目资金管理、大数据服务等功能,做到了贫困人口精准管理,帮扶措施精准对接,识别退出动态管理。

  23个脱贫攻坚制度落地

  2017年全市主要制定脱贫攻坚各项制度23个,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有力推进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新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的意见>的通知》,对巩固脱贫成效提出了具体要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产业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着力构建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贫困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脱贫保险的通知》,着力构建健康扶贫“新农合‘双提双降’、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脱贫保险、大病兜底资金”四层综合保障体系,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医疗支出。

  5亿多专项扶贫资金到位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市旗两级财政扶贫投入长效机制基本建立,2017年全市落实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58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200万元(易地搬迁17250万元),市旗区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9360万元,比2016年增长17.9%。制定了《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受益脱贫。全面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召开了全市扶贫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动员会,印发了专门方案,全力开展专项整治,查出问题33项,涉及资金1900多万元,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五个一批”惠及贫困户

  落实“五个一批”,提高脱贫成效。“五个一批”即扶持产业和就业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教育资助脱贫一批、社保兜底脱贫一批。市本级投入产业扶持资金12770万元,旗区配套5081.5万元,重点实施了产业扶持、金融扶贫、电商扶贫、就业培训及互助资金等项目。全市金融扶贫投放贷款62324万元,“富农贷”扶持农牧户11127户(贫困户4657户)、“强农贷”扶持专业合作社43家;新建电商服务站29个,累计建成114个,覆盖贫困户40%以上;开展了古法羊皮纸、蒙餐、柳编、农家乐(牧家乐)等特色培训班,完成贫困人口培训9376人次,安置就业1122人。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推进“订单”产业扶贫,构建贫困人口利益联结机制,扶持企业、合作经济组织122个,带动贫困户4291户。

  坚持将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并举,下大力气,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口搬迁到靠路、靠电、靠水、靠城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继续推进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和同步搬迁工程,实现搬迁人口全部入住和后续产业配套完善。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69户179人,已经搬迁入住59户,入住率85.5%,搬迁户配套产业扶持做到了全部覆盖,兜底保障应保尽保。

  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在重点生态工程中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市5218户农牧户享受退耕还林补贴3216万元,户均受益6100元。新增贫困人口护林员和草牧场管护员79名,累计聘用220名,年人均增收7455元。推广“企业+基地+农牧民”模式,12万农牧民通过种植原料林、采摘等投工投劳形式,人均实现增收3800元。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2017年改扩建学校46所。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实现从学前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全覆盖。全年累计投入扶贫救助资金1043万元,扶持贫困家庭学生5458人,其中救助贫困大学生1026人。全市“雨露计划”下达资金50万元,资助中、高职学生333人。

  着力推进农村牧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2017年享受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37户3808人,新增83户175人。实现市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识别收入标准与市低保收入标准“两线合一”,2017年按照市低保平均值5544元识别低收入人口。积极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659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免费体检,查出患病人数4308人,实施开展救助3902人。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双提双降”优惠政策,基本医保共计补助5853人次,支出资金3149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65%,且全部实现即时结报;大病商业保险补助154人次,补助119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2%;各旗区普遍安排大病救助资金,发放大病救助资金668万元,救助贫困人口538人;市财政落实资金500万元,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构筑起贫困人口“新农合‘双提双降’、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脱贫保险、大病兜底资金”综合保障体系。

  干部与贫困户攀上亲

  选强派优驻村工作人员,2017年对全市的包联领导干部进行了动态调整,充实调整110人。目前全市140个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1075个旗直部门,共派驻干部18491人,做到了一对一帮扶。加强对驻村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现场观摩、集中培训等方式,市、旗区两级培训驻村干部3784人次,通过培训驻村干部业务能力大幅提升,精准施策水平显著提高。印发了《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管理细则>的通知》,切实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的管理;印发《关于对全市机关帮扶工作、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进行考核及选优配强2018年度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通知》,全面加强驻村帮扶考核。帮扶部门和单位共投入95528万元,其中落实帮扶资金4203万元,引进项目投资91325万元。

  行业扶贫实现点对点“清零”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全力推进抓党建促扶贫工作,深化嘎查村“五好三提升”创建活动,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对排查出的全市20个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已经全部整顿转化,开展实施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行动,确保每个嘎查村都有集体经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活动,举办12场招聘会,进场招聘企业300家,提供岗位6000余个,成功介绍贫困人口就业239人;统战部门积极开展“泛海助学行动”,救助贫困学生155,发放救助金77.5万元;进一步加强“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全市有93家企业、合作社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8个旗区78个村,其中69个签订合约,投入资金8125万元,安置就业1906人;广泛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市委、市政府向全社会发出了《扶贫日倡议书》;开展群众面对面咨询50次,共张贴宣传海报100余份、悬挂条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册5200余份;动员全市8216名帮扶干部开展走访慰问,共送去慰问金、慰问物资合计约71.7万元;举办“喜迎党的十九大、助力脱贫攻坚”“扶贫日”捐赠善款活动,募集资金25.965万元。

  监督检查全方位跟进

  对脱贫攻坚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把整改工作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完成了中央、自治区、旗区交差检查反馈问题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推进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督查检查,对旗区开展了4次督查,重新向旗区派驻了8个脱贫攻坚督查推进组,督促旗区加强政策落实,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强化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市纪检委印发《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纳入旗区和市直部门“五位一体”考核,印发了《2017年度脱贫攻坚考核细则》,目前已经对帮扶单位和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考核。

  脱贫战果可圈可点

  全方位、多渠道对脱贫攻坚进行宣传报道,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中国扶贫杂志社、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扶贫杂志社等省级以上媒体对全市脱贫攻坚进程和典型案例进行了报道。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以“绿起来、富起来”为题,内蒙古电视台以“为了人民的福祉”为题,对鄂尔多斯脱贫攻坚进行专题报道,产生广泛的影响力。编撰了《鄂尔多斯市摆脱贫困的实践》,拍摄了全市首部扶贫微电影《暖》,在内蒙古扶贫刊发了鄂尔多斯市脱贫攻坚专刊;在全市开展了脱贫攻坚文学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对58位获奖作者进行了表彰,编印了《鄂尔多斯市脱贫攻坚文学作品选集》。在市级以上媒体、电视、网站等刊播稿件、信息300多篇(次),全面展示脱贫攻坚成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过去5年,鄂尔多斯市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面向未来,脱贫攻坚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

  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鄂尔多斯市脱贫攻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自治区和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扶贫方式,健全政策体系,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

  (刘海军)

  (本版图片由鄂尔多斯市扶贫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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