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以下资产进行处置,现公告如下:

  1.拟对内蒙古嘉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9年10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8,032.40万元(最终处置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债权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鄂尔多斯市。该债权由包头市蒙源燃料有限公司、达拉特旗黑塔沟瑞光煤矿、赵永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女士 卢女士 姜女士

  联系电话:0471-2830317

  0471-2830350

  0471-2830314

  电子邮件:licaihong@cinda.com.cn

  lunan@cinda.com.cn

  jiangchunyan@cinda.com.cn

  2.拟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怡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9年10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1,786.94万元(最终处置债权金额以分公司处置时点债权数据为准)。债务人位于鄂尔多斯地区。该债权由王光军、王燕、蒋怀忠、吴秀芳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以乌审旗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四区人民路北萨拉乌苏街西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房产面积6,692.83平方米,土地657.31平方米。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女士 马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17

  0471-2830323

  电子邮件:licaihong@cinda.com.cn

  mawenzhe@cinda.com.cn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上述资产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我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471-283031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fukaiq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国际新闻
   第04版:国内新闻
   第05版:魅力内蒙古
   第06版:建功新时代
   第07版:要闻
   第08版:先锋
   第09版:党报联盟·靓点
   第10版:北疆大学生
   第11版:悦读
   第12版:文摘
卢永根院士:赤诚抒写“我和我的祖国”
中宣部部署开展2020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鉴往知今话未来
为“中国之治”贡献内蒙古力量
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赴集宁战役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呼包鄂乌海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 联防联控2019年度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召开第26次主席会议
公共就业服务政策问答
国家税务总局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税务局 开展“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版”内部培训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