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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敖珣同志,因你自2020年4月7日起连续旷工84.5天,并与本单位失去联系,经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对你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经多次与你联系未果,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471-493535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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