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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农牧民家门口

  □卜慧敏

  “姜法官,这几天全家忙秋收,开庭来来回回咋说也得半天时间,耽误事儿啊!咱开庭能推迟不?”

  “咱开庭时间不用变,但开庭地点就在你们家门口!”

  “家门口?……”

  秋收大忙时节,为了方便农牧民,达茂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分布在东西南北4个人民法庭及77个法官工作站的便民利民作用,将法庭搬到农牧民家门口。近日,达茂旗人民法院乌克忽洞人民法庭在大汉海法官工作站就地审理6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仅用2个小时便全部结案。

  2019年,被告郭某等11人以家庭为单位(共6户)向银行贷款共计30余万元。借款期满后,银行经催收无果便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达茂旗人民法院乌克忽洞人民法庭法官考虑到6起案件的11名被告均在农村居住且正值秋收农忙时节,为保证被告不因奔波而影响秋收,在与原告方沟通后,决定将法庭搬进在被告方村委会设立的法官工作站。

  一大早,大汉海法官工作站便热闹起来。“今年庄户咋样?大家都种的啥?收成如何?”法官见到当事人并没有直奔主题,而是与他们亲切地唠起家常来。见他们都放松了心情,法官便循序渐进地讲起了案子。由于案件均为简易程序,事实清楚且法律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法官决定从调解入手,询问被告方逾期未还款的原因及困难,再从法律条文与诚信原则入手,引导当事人尊重法律规定,践行契约精神。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分别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近年来,达茂旗人民法院在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同时,积极落实“一村(嘎查)一工作站”工作目标,延伸司法触角,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创新司法为民工作举措,建立了集审判、调解、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77个“法官工作站”,切实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全覆盖、无盲点,打通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法治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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