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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滥捕滥食的黑手

◎正文
  野生动物资源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滥捕滥食野生动物不仅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还会触发公共卫生风险。保护野生动物最重要最有力的举措,是不断完善立法,严格执法。

  10月13日,备受关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防范公共卫生风险成为此次修订涉及的首要内容。立法者拟从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等多个方面,为公共卫生安全筑牢防线。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的呼声很高。科学研究表明,近年来世界多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如SARS病毒、H7N9禽流感、埃博拉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都与动物有关。然而,一些不法商家通过网络售卖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躲避监管;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形成了所谓的“野味”饮食文化,对吃“野味”趋之若鹜。事实上,科学家早已证实,野生动物和人工饲养的动物在营养价值上没有明显区别。相反,一些野生动物宿主含有各种病毒,且几乎都没经过检验检疫,一旦食用不仅会给健康带来极大风险,还可能引发疫情。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主,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度,我国形成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过,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些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其他野生动物如蝙蝠、鼠类等没有被纳入管理范围。因此,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不让野生动物成为公共卫生风险源,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当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正在提速。我区今年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并开展一系列执法检查,不断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化进程。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相关措施的出台完善,有助于从源头抓起,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让违法分子没有空子可钻。

  法律既是行为的硬性约束,也引导着社会的价值理念。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也是自然生物链中的一环。大肆捕杀、食用野生动物,必然造成原有物种间制约关系消失,生态失衡,最终引起传染病暴发,给人类带来灾难。枪响之后没有赢家,尊重自然才是人最佳的生活方式。严格遵守法律,善待生命、敬畏自然,共同抵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滥食行为,这既是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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