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基干民兵证》就能优先享受就业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可享受优惠……这些政策暖心又贴心!”
“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不仅享受生产经营扶持政策,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武装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还享受政治优待,我们工作起来更顺畅了。”
自治区政府、内蒙古军区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广大民兵和编兵单位纷纷点赞。这个由政府主导、军地协同、社会参与、分级落实的《办法》为做好基干民兵、编兵单位优待和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我区基干民兵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在重大活动安保、黄河防凌等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如何提升基干民兵的服务保障水平,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其更好发挥作用,是内蒙古军地一直思考的问题。“《办法》承载的是内蒙古军地对基干民兵身份和职责使命的认同,对编兵单位支持国防建设的褒奖。”内蒙古军区战备建设局局长剑啸告诉记者,出台《办法》,就是为了增强基干民兵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让编兵单位不吃亏。
《办法》明确,自治区在编基干民兵个人有效证件为内蒙古自治区《基干民兵证》,由内蒙古军区统一制作,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发放和管理,优待和权益保障内容包括在全区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民兵优先优待、优惠减免等服务及权益保障政策。对编兵企业的优待优惠措施,《办法》也有明文规定:企事业单位用于开展武装工作的经费,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相应费用在税前扣除;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武装工作成绩突出的,享受项目、用地等审批优先和程序简化政策。
最近,赤峰市松山区人武部政委孙英明显感受到编兵工作的变化。“以前有些企业对编兵有顾虑,既怕影响生产、减少效益,又怕承担额外风险。如今,企业编制基干民兵享受各种好政策,不少企业负责人主动打电话咨询相关工作。”孙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