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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创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石泰峰书记在2020年12月2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上,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做好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4月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为做好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十四五”时期,我区各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安排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围绕打基础提能力,全面落实“两张清单”做好“两项考核”。全力推进中办、国办《意见》和自治区党办、政办《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基础工作,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能力。一是全面梳理“两张清单”。全面梳理贯彻落实《意见》清单,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定期调度、督导、通报工作,确保《意见》有效贯彻落实。同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知识产权考核指标清单。二是全力做好“两项考核”。对国家层面,全力做好2021年中央对自治区党委、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相关工作。对盟市层面,全力配合做好2021年自治区对各盟市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定期调度并推进工作落实。

  围绕强化顶层设计,全力编制好“一个规划”抓好“一项合作”出台“一个条例”。按照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和远景目标任务要求,着力强化知识产权顶层设计,重点在编制好“一个规划”、抓好“一项合作”、出台“一个条例”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全面总结评估知识产权“十三五”工作,科学编制“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二是推动落实自治区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签署《国家知识产权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三是加快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时期颁布实施。

  围绕加强体系建设,全力建设“三个中心”“一个平台”“一个基地”。围绕自治区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加快落实“科技兴蒙”行动,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力建设“三个中心”“一个平台”“一个基地”,在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建设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该中心运行后,发明专利授权可由36个月缩减至3个月,实用新型专利由12个月缩减至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由8个月缩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加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初步确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6个盟市作为试点予以推进,建成后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时间可缩减至最快3天。三是建设中国(内蒙古)地理标志产品展示中心,推动更多地理标志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不断提升内蒙古优势特色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四是建设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系统(平台),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公共服务能力。五是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内蒙古)基地,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人才培训培养方面的优势,为我区培养更多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围绕企业创新发展,落实“一项计划”推进“一个区域建设”。一是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要求,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1亿元配套资金支持,助力我区各类企业创新发展。二是推进绿色知识产权发展区建设。促进东部盟市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建设高质量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构建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绿色产业体系。发挥中部盟市产业基础和产业集群优势,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能级。以知识产权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西部盟市生态环境绿色发展。

  围绕强化执法保护,深入开展“五个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努力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一是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以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和发明专利及植物新品种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保护力度,有效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做到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二是开展服务知名企业快速打假维权专项行动。以知名度高的企业为服务重点开展打假维权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维权难成本高的问题。三是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资质专利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专利代理“挂证”和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有效遏制各类专利代理违法行为。四是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商标恶意抢注、恶意囤积、恶意代理等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五是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建立线上排查、源头追溯、协同查处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主动入驻各类展会,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等措施,做好对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在实施“五个专项行动”中,重点推动呼包鄂乌跨区域执法协作,重点推进与公安、司法、法院等跨部门行刑衔接,重点加强与周边省市知识产权部门的联系沟通,着力构建“区内盟市全覆盖、周边省市全贯通、重点省市有关联”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

  围绕提升创新能力,全面实施“三项工程”。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把创新作为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大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一是实施知识产权数量质量双提升工程。出台重点支持专利数量质量提升政策措施,选定高价值专利企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扶持;通过企业贯标、专利导航、运营和技术转移等方法帮助企业制定专利质量提升规划,大力支持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以专利质量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程。深入企业特别是驰名商标企业指导,提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方向、具体意见和应对措施,选树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先进典型和试点地区,适时召开全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研讨会和现场会。三是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认真总结我区依托地理标志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推进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围绕“一带一路”合作,不断提升内蒙古品牌的影响力。立足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定位,鼓励我区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提高经济效益。一是支持我区企业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和PCT国际专利申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和知识产权合作,不断提升我区企业及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二是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发布全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三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我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取得的成效,提升内蒙古品牌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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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 我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奋力开创新时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